
閩南網7月2日訊 7月1日起,漳州市的旅行社,年地接國內游客達5萬人次以上或境外游客3000人次以上的,將獲獎勵10萬元。這一規定來自市旅游局6月26日出臺的《漳州市旅行社地接獎勵政策認定辦法》。
該《辦法》對地接人數的認定也作出了具體規定:今年7月1日前,地接游客數以國家旅游局網上季報填報為依據;7月1日后,以國家旅游局網上季報填報和國家旅游局誠信系統填報數字為依據,沒有在國家旅游局誠信系統填報的數據不予認定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將對旅行社所填報數據進行抽查,發現弄虛作假的,即取消當年及下一個年度的獎勵資格。
符合獎勵條件的旅行社,要在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的獎勵進行申報,市直旅行社直接向市旅游局申報,各縣(市、區)旅行社按現行財政體制向相應旅游局申報,未申報或逾期申報的將不予認定。(本網記者 黃穎 通訊員 阮朝揚)
漳州旅游報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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