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是搭飛機出行的常客,一定遇到過航班延誤的情況,通常航空公司一般會受理乘客的食宿費用,對于乘客來說只是損失一些時間。而這一規定將在明年1月1日起發生改變,6成旅客為航班延誤所產生食宿掏腰包,航空公司可免于擔責。具體如下:交通運輸部發布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,由于天氣、突發事件、 ...
如果你是搭飛機出行的常客,一定遇到過航班延誤的情況,通常航空公司一般會受理乘客的食宿費用,對于乘客來說只是損失一些時間。而這一規定將在明年1月1日起發生改變,6成旅客為航班延誤所產生食宿掏腰包,航空公司可免于擔責。具體如下:

交通運輸部發布《航班正常管理規定》,由于天氣、突發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,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,費用由旅客自理。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。
只有在由于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,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費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。
《規定》明確,承運人(即航空公司)應當制定并公布運輸總條件,明確航班出港延誤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務內容,并在購票環節中明確告知旅客。國內承運人的運輸總條件中應當包括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;若給予補償,應當明確補償條件、標準和方式等相關內容。
同時,要求承運人應當積極探索航班延誤保險等救濟途徑,建立航班延誤保險理賠機制。
大家經常談論航班延誤,多久才算是延誤呢?記住:超計劃時間15分鐘就算延誤,旅客就可以提請一些相應的服務權利。《規定》給出的定義是:“航班延誤”是指航班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到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;“航班出港延誤”是指航班實際出港撤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出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。
此外,2017年1月1日起航班延誤新規實施后,旅客在三種情況才可免食宿費。
1.由于機務維護、航班調配、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;
2.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;
3.國內航班發生備降。
對于以上服務,如果航空公司(承運人)不能嚴格履行,將面臨民航管理局的處罰。《規定》強調,未按規定為旅客提供食宿服務的,處4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雖然對航空公司也有相應的處罰條款,但是記者通過分析歷史數據后很悲傷地告訴你,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比例是最高的,超6成延誤的航空公司或免責,也就是說有6成旅客將為航班延誤所產生食宿買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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